威远县人民医院
社会评价制度
本院各科室:
为实施社会评价活动,切实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增强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负责社会评价的科室及职责。
纪检行风办公室负责医院社会评价工作,主要的职责如下:
(一)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和反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措施,并督促整改。
(二)根据患者的服务流程,设计与确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对社会评价活动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提出优化服务流程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措施,并督促整改。
(三)探索建立第三方开展社会评价的工作制度与数据库,设计社会评价方案,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措施,并督促整改。
二、开展社会评价的主要渠道和方式
(一)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1)设立意见箱。在住院部、门诊部等处设立意见箱,每月由纪检行风办派专人巡查并开箱,收集职工、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意见、建议。
(2)公布投诉及监督电话。在医院住院部、门诊部等处,公布投诉及监督电话,收集职工、病人及病人家属的意见、建议。
(二)实施医院满意度测评
(1)在院病人满意度测评。每月开展门诊病人、住院病人对医院的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满意度测评,获取真实的满意度评价信息。
(2)出院病人满意度测评。每月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获取出院病人对医院的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满意度评价信息。
(三)第三方社会调查和评价
(1)社会监督员调查和评价。社会监督员对医院的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调查和评价。
(2)党政部门、社会团体调查和评价。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对医院的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调查和评价。
三、落实社会评价的主要措施
(一)医院社会评价责任科室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好社会评价的有关工作。
(二)各科室根据反馈和整改意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评价数据库,科学设计社会评价方案,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运用好社会评价结果,持续改进工作,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