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832---8222095(院办)
网站导航
首页 医院概况 新闻中心 专家团队 就医指南 健康园地 科学研究 医保之窗

健康园地

预防及保健知识 康复病人 健康大讲堂
医院新闻
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来源:发布时间:2018/4/20 10:56:13点击率:4188

  一、《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

  二、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四、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六、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七、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八、劳动者应当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九、劳动者应当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十、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在线预约
医保政策
医院位置
服务评价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