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创建专栏第四十四期:术前讨论制度(3)
重点知晓:
(一)术前讨论记录规范
1.术前讨论内容由经治医师整理后记录入病程记录及科室术前讨论本中,术前讨论本上记录的讨论内容需请主持讨论的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2.手术组讨论仅需在病程记录中书写术前小结,医疗组讨论、全科讨论、多学科讨论均需同时在病程记录中书写术前小结及术前讨论记录。
3.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术中术后应当充分注意的事项等。
4.记录时限: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前完成。
(二)患者病情交代问题
1.术前讨论结束之后,拟出综合意见,由经治医师或科主任向家属交代病情及手术治疗方案。
2.交代病情需详细、准确、全面、真实,用词得当,将手术讨论的基本问题、相关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解决方案向家属交代,取得家属的理解。
3.如家属对术前讨论有异议或有其他要求,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及时沟通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潜在医疗纠纷。
4.术前讨论交代之后,将交代问题落实纸面,并需取得家属对病情知情的签字。
供稿科室:三甲创建办